《分析试验室》出版伦理规范
《分析试验室》坚持“学术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注重学术道德,弘扬创新精神;维护学术诚信,抵制学术不端;加强编辑和审稿队伍建设,恪守出版职业道德。本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国科协发布的《科技期刊出版伦理规范》等国内外出版伦理有关条款,并结合本刊实际情况,制定《分析试验室》出版伦理规范,以供作者、审稿者、编辑、出版者参考。
一、作者伦理
1.作者应对论文的真实性负责,有责任按编辑部要求提供原始图片、原始数据、基金立项任务书和项目名称等证明材料。
2.作者在投稿时除保证稿件内容真实性之外,还应证明稿件无一稿多投、重复发表、拆分发表等问题,不涉及保密问题,作者署名及机构标注无争议等。
3.作者署名顺序原则上按贡献大小排序,由论文署名作者共同商定,并在投稿前确定。作者和单位署名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变更,论文主要负责人(第一作者和通信作者)需向编辑部提交书面变更申请,陈述理由,并由全部署名作者签字确认。一般情况下,论文中只标注1位通信作者。若为规范的多中心或多学科协作研究,通信作者确实超过1位的,可酌情增加,一般不超过2位。增加的通信作者通常应为合作研究的不同研究机构或不同研究小组的学术负责者。
4.作者在投稿时应声明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如存在利益冲突,应说明可能对其研究结果产生影响的所有经济或非经济利益冲突。
5.作者如果对评审意见、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编辑部提交书面申述,针对每一条评审意见作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6. 人工智能(AI)或人工智能辅助技术的使用:作者不应将AI和人工智能辅助技术列为作者或合著者,也不应将AI列为作者。作者在稿件中使用AI和人工智能辅助技术的,应在提交时详细说明AI和人工智能辅助技术的使用情况,并提供足够的细节。作者应仔细审查和编辑AI生成材料,并对提交的任何包含AI技术的材料负责。此外,作者应声明这些工具或技术的使用情况,并在方法、致谢或其他相关部分中披露如何使用AI工具的细节。
二、审稿者伦理
1.评审专家应坚持公平、公正、保密、及时的原则对稿件做出负责任的评审意见。不得对作者的科研机构、地域、资历、种族等产生偏见或歧视,不得泄露作者的研究内容。
2. 保证科学准确地审理稿件,并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对稿件的创新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审查;对研究方法是否得当、科研设计是否合理,结果、结论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泄密等提出公正的评价,以帮助编辑判断稿件的取舍;对文章存在的问题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以帮助作者提高论文质量。
3. 尊重作者的研究成果,规避存在利益关系的稿件。对所审稿件只对学术性进行评价,不对个人做出评价和进行人身攻击。稿件取舍不受投稿人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以及地位、资历和权威性的影响,须用充分的论据和事实清楚阐明自己的观点。
4. 按时对审阅稿件填写审稿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反馈给编辑部。如不能按时完成,应及时告知编辑部。
5.当审稿专家与作者存在利益冲突时,为保证评审的公正性,审稿专家应及时向编辑部申明利益冲突,由编辑部决定应否予以回避。对审阅的稿件严格保密,不给他人传阅、讨论,不使用和发表所审阅稿件的数据、观点、结论。 所有审稿意见和信息都必须保密,不得用于个人用途。
三、编辑伦理
1.编辑应公平、公正、及时地处理每一篇稿件,并根据论文的重要性、原创性、科学性、可读性、研究的真实性及其与期刊的相关性,做出接受或拒稿的决定。
2.编辑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保密审稿人信息和作者的研究内容。
3.编辑不得受利益驱使干预同行评议,努力保证同行专家的独立评审,以确保同行评议的公平公正。
4.对于作者推荐的同行评议专家,编辑应核实其信息是否真实,并根据被推荐评审专家的研究领域和专长,与作者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等情况,决定是否采用被推荐的评审专家。如果作者要求回避某专家评审其稿件,并且这一要求是合理的,则编辑应给予尊重。
5.编辑对作者的申诉应该慎重对待,并组织集体讨论或请评审专家重新审阅。6.对学术不端行为有调查、沟通的义务,一旦出现提交论文或者发表论文的学术道德申诉,编辑必须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如果需要,应及时公开发表更正、澄清、撤回或道歉。编辑有义务追究作者和审稿人的不当行为责任。
四、出版者伦理
1.本刊遵循首发的原则,报道原创性研究成果。
2.对已经定稿录用的稿件,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有权退稿,并通告作者及所在单位。
3.对已经发表的论文,若发现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本刊将作撤稿处理,刊登撤稿声明。
4.本刊公布作者所需要的详尽指南(如投稿指南、写作指南等),并及时更新。
5.本刊制定有管理编辑、作者、审稿人和编委会成员利益冲突的制度。
五、广告政策
《分析试验室》目前暂不接受广告合作,期刊以及期刊官网等位置不会刊登任何商业广告。